时间: 2025-04-21 21:36:01 | 作者: M系列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诸城大业2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议案》,赞同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大业新能源有限公司拟与上海睿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睿景”)签署《诸城大业2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委托上海睿景承担诸城大业200MW风电项目的总承包及相关服务工作。
为顺利完成诸城大业200MW风电项目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诸城大业2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签署及执行相关的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诸城大业2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项目于2024年3月8日公司取得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潍坊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证明。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收到《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潍坊供电公司关于诸城大业200MW风电项目接入系统模块设计方案的回复意见》,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潍坊供电公司根据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出具的接入系统设计的具体方案研究会议纪要,原则同意公司提交的接入系统模块设计方案,新建的风电场作为公用发电设施,所发电量全部上省网销售。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智能化系统模块设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业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通用设备修理;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力行业高效率节约能源研发技术;电池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诸城市1#分散式风电项目(项目代码-89-01-536353)、诸城市2#分散式风电项目(项目代码-89-01-792220)、诸城市3#分散式风电项目(项目代码-89-01-996586)、诸城市4#分散式风电项目(项目代码-89-01-147181)(以下简称“诸城市1#-4#分散式风电项目”、“诸城大业200MW风电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诸城大业200MW风电项目(诸城市1#-4#分散式风电项目)
4.工程内容及规模:总装机容量200MW,本项目拟安装32台单机容量6.25MW风电机组,型号为(EN-200/6.25),叶轮直径200米,其中4台轮毂高度140米(钢混塔筒),其中28台轮毂高度160米(钢混塔筒)。
(1)设计:风机基础、风电厂区道路设计、本期升压站设计(不含测绘和地勘,不含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及对侧站改造设计)
(2)施工:风机基础、道路(含高速口改造)、吊装、升压站土建、安装、升压站设备供货及调试、风机设施安装。综合办公楼、控制室房屋建筑不超过600平米,装修及办公设备每平米不超过800元)。辅助用楼:备品备件库、水泵房、危废间按照标准设计。
(3)采购:风机、塔筒、箱变、升压站设备、电气一二次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并配合发包人办理采购相关的备案和资料移交手续。
(4)别的部分:包干价内的设备材料运输、保管和二次倒运、安全、质量、进度及相关施工方的协调、管理和标准化、工程建设项目垃圾清理、项目资料归档、验收和移交等手续涉及包干价合同范围内的相关费用。
(5)生产准备:包含生产人员培训、管理用具购置、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备品备件购置、联合试运转。
(3)集电线路、送出工程、对侧端改造的调试及性能测试,220KV对端改造设备通过电网公司各项检测和验收。以及项目在发包人范围内的各项手续见附件6项目划分表。
(6)征租地及项目手续:征租地(包括永久用地及临时用地、地上建筑物拆改建及余物清理费及相关政府规费缴纳);前期及施工、电力接入批复手续办理。
双方进一步确认,附件六工作界面划分表中责任人标注为发包人的项目内容及附件七EPC合同组价清单中暂列金额对应的项目内容,相关责任风险由发包人承担。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68天(现场施工日期到全容量并网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1.本项目采用相对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格(含税价)为:人民币:壹拾壹亿陆仟万元整(?1,160,000,000元),不含税价合同价为:?1,047,175,675.28元,税金为?112,824,324.72元。
合同价格形式为相对固定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对应的工程维修责任;除此之外,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发包人要求做补充和完善履约文件的规范性。若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承包人成本增加,可据实结算。
风能是清洁的、可再生的能源,开发风能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风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可有实际效果的减少常规能源尤其是煤炭资源的消耗,保护生态环境。
上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体系调整与发展趋势,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策略,对于节能减排、改善能源结构和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拥有非常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的效果与利益,项目是可行的。
本次项目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利润的影响金额及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1、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本项目的实施有几率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新建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如未来电力交易市场情况出现变化将会对上网电价、利润水准造成不确定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各项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法人授权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5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2: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能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于联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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